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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2019-05-28 16: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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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民营企业通常会通过股权质押来平仓风险,那么,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怎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没有法律效力。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二、怎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一)前期工作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到工商局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对于“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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