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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要准备的资料

2018-06-29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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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势是利率低(首套房商业贷款五年以上,贷款利率4.9%,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贷款利率3.25%),所以有资格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会首先选择公积金贷款。今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南京公积金贷款要准备的资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要准备的资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居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开户日期、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

  7.借款人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南京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贷款银行受理—贷款初审—复审—管理中心审核—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1.贷款申请。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网点提出申请;

  (2)受委托银行依据委托贷款协议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规范,建立与借款人的面谈制度,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公积金缴存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房屋的完好性、权利状况等逐笔进行贷前调查。

  (4)受委托银行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2.资料审查。

  (1)受委托银行审阅借款人提供的借款资料,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确定担保方式,计算实际可贷额度,商定贷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

  (2)贷前调查完结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用于归还贷款,如需公证,通知借款人办理公证手续。

  (3)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的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录入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并发放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借款合同文本。

  (4)受委托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应优先提供公积金贷款。

  3.受委托银行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借款合同文本指定的区域中,同时指导借款人及配偶、其他共有产权人在贷款文本和相关合同的相应位置签字。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到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盖担保章,付清房款差额并在补充付款证明上盖售房单位或担保机构担保章后,将手续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办理过户的,直接将完备的材料交受委托银行;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加所购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到担保机构盖担保章,并在付款证明上盖担保机构担保章。

  4.受委托银行将审查合格后的所有贷款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批。经管理中心审批后,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采取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应及时督促借款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资料,否则的话补充材料,最后拖得时间会很长。希望大家都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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