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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用人公司工作中满十年了,职工规定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书,企业是不是能够不同意继签或消除劳务关系?是不是能够推行劳动派遣?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08:5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能及社保的转移手续等,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和员工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等。
  • 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规定与保护的,不管是国企或者外企,一旦雇佣劳动者,双方是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把本单位的劳动者派谴到其他单位,这是一种劳务派谴法律关系。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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