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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税吗

2018-07-17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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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与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只能用于社会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税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交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文件规定: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国税发[1999]065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另外还需要在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办理流程

  1、举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报送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后,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并在60日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举办单位或申请人:

  4、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凭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收费标准和依据

  (一)收费标准 1、申请费每件10元;2、登记费每件100元(含证书费)。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公告费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由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登记管理机关代收代付。

  (二)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115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当然需要纳税,以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学校医院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现在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发[2008]8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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