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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继承过户流程

2018-08-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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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其中遗嘱继承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但不论何种遗嘱都应当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二手房继承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五、房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2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2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较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继承过户手续首先是需要到被继承人的所在地派出所将其户籍注销,并且办理相关的死亡证明,需要是纸质的一份说明;然后在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则到相应的市公证处进行继承权的公证,这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就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相关房屋的产权证明,能够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在办理过户进要登记相关的文件,并支付一定的税收与相关的费用。二手房继承过户流程,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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