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在进入职场会发现很少人能在一家企业干上大半辈子的,你总会由于各种原因,而考虑离职,如工资一直不涨、跟同事领导闹矛盾、家里有事等。可能就是一时升起离职的念头,结果就由于各种原因离职了。那么个人离职原因怎么写好?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1、身体存在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
2、对目前工作并无兴趣,想转行另谋高就;
3、与同事相处不好,工作关系紧张;
4、工作任务过多,自己水平有限,无法胜任所在岗位。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4、根据《劳动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办理员工离职申请手续要先领取表格,到政治部人力资源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
3、科室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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