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原因咨询

我在1月底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但2月至5月在原公司工作。我在工作的时候怀孕了,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已经裁员,要求我六月一号以后不要上班,我的情况是否受法律保护。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1 22: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提供合同、工资证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是有权利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裁员的,但是裁员的条件是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裁员,单位是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也有相关的补偿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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