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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是担保物权吗

2021-09-1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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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担保来说,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担保,同样的担保物权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是要符合相应的使用条件的,那么对于担保物权来说,怎么样去认定呢?有哪些认定标准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船舶优先权是担保物权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船舶优先权是担保物权吗

  我国的船舶优先权制度,基本采用的是《1967年公约》和《1993年公约》的理念和框架。从我国《海商法》对船舶优先权的有关规定来看,我国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应当定性为“特殊的担保物权”。

船舶优先权是担保物权吗

  二、什么是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三、担保物权的特征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里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

  (3)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

  (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船舶优先权是担保物权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认定为担保物权,只有符合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才能够认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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