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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吗

2022-11-09 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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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留置权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进行约定。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留置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吗

  一、留置是法定的担保物权吗

  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留置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就三种:

  1.抵押权

  2.质权

  3.留置权

  二、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吗

  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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