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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运输合同有哪些

2021-12-1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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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运输合同属于我国的合同种类的一种,各式各样的运输合同在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合同,那么我国运输合同有哪些?运输合同的种类怎么区分,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我国运输合同有哪些

一、我国运输合同有哪些

运输合同可以根据以下情形来分:

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2、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运输合同托运人的违约责任

运输合同中托运人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20%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二)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四)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五)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三、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运输合同中承运人需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二)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三)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四)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拒;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运输合同有哪些的内容,运输合同的种类可以根据运输对象、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不同还定义它的种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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