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2021-04-07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关于工程修建的事项进行的约定而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合同成立且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的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在成立后有瑕疵的可以撤销,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一、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二、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不是国家利益为可撤销合同)签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

  欺骗他人的方法包括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目的是为了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胁迫行为给对方当事人施加的一种威胁,这种威胁必须是非法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恶意串通的合同。“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某种行为将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而故意共同实施该行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包括两种情况:

  (1)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达到掩盖其非法的目的;

  (2)指当事人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这是合同法的公共利益原则的体现。公共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的,它是指关系到全社会的利益,表现为某一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规章、命令、条例等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强制的法律规范,它与“任意性法律规范”相对应,强制性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人们必须履行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性规范规定了人们不得从事某种行为。合同无论违反义务性规范还是禁止性规范都是无效的。

  三、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

  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可撤销的情形只要满足可撤销合同的条件即可,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仍然属于合法有效合同,具体情形为上述所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内容。如果您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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