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

2022-11-24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区别在于前者是有偿的,而后者是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且前者是需要批准经营才可以进行,而后者,则没有特殊要求,只需要订立合同即可。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吗

  我国的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有区别,具体如下: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找法网提醒您,未经法定手续批准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不能成为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各类民事主体之间均可建立委托合同关系,对委托人、受托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二、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

  1.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受到损失。法律风险: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2.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法律风险: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的,可能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受托人没有过错,但基于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要承担责任。

  三、行纪合同具有什么特征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通常表现为为委托人买入或卖出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3.行纪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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