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末端手指断了,劳动局受伤的工人停工4个月,我可以推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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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请假扣工资是不应该的,工伤期间休息工资应该照常发放: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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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3645068558,本律师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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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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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