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化工厂从事电工工作,2012年2月28号在协助机修工作的时候不慎将硫酸喷溅入双眼,后经治疗已无大碍但是现在还在康复期,双眼视力由入职体检时的1.5下降到现在的0.8,3月9号正常回公司上班。后因家中有事从3月22开始请假4天,26号一早上班公司领导告诉我公司决定将我从电工岗位调离到一车间做操作工(车间灰尘较大对眼睛也有刺激),我当时决定辞职到目前还在公司上班也未写辞职报告。3月27号了解到公司只在内部做了通报批评并张贴了事故报告并未向劳动部门报工伤我要求公司立即上报并将病例和医疗期间自己付的费用清单交到公司。当时跟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期限是: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31日,工作内容是:从事管理、化验实验、操作工、生产后勤服务工作,在生产后勤上画勾打的对号。

我想咨询:

1,公司可否单方面调动我的工作。

2,如果我主动辞职可否获得公司工伤赔偿及相应补偿。

3,现在辞职对工伤认定是否有利。

4,此种情况有无必要做伤残鉴定。

5,如果可以获得补偿理由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18-11-06 08:3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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