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工作受伤,单位没给交保险也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右手中指末节指端截掉手指甲的部分,住院护理费都是单位出的,请问我还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20 08:0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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