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今年刚招聘的学生,刚实习7个多月,2012年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是从工资中扣除20%作为绩效工资,请问这合法吗?公司当初招聘时承诺的交五险一金,落户口,可是公积金始终没给交,户口不给落,请问我们怎么办才好?

2018-11-29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养老保险缴费以本单位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2150元的300%(即64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150元的60%(即1290元),按1290元计算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150元的100%-300%实行保底封顶,即职工缴费工资高于2150元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低于2150元的,按2150元确定缴费基数。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60%-300%进行保底封顶,即职工缴费工资高于2150元的300%的,按300% 确定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缴纳五险一金对公司来说需要多付出一些运营成本,但是从法律风险控制角度来看有百利无一害。 只要是注册登记过的公司都可以办理五险一金。
  • 劳务派遣工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有派遣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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