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价调控日甚一日,贷款利率一升再升。时下,不少已贷款者都想早点还本,节省利息。曾贷款买房,约定10年还清本息的我想连本带利一次还清以前的借贷。可银行客户经理表示,贷款不足一年就提前还贷是单方违约。如果我坚持要还款,需支付一笔价格不菲的违约金。我想知道:我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没有涉及提前还贷的内容,提前还贷真属违约吗?银行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018-12-08 18:2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提前还贷如何办理:  用现金提前还款,需要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借据、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卡、《房屋所有权证》或《契证》到所在的贷款管理部办理。  2005年10月8日之前贷款的用户,在工行或者建行还款的,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还款。在工行和建行两银行以外还款的用户,应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还款。2005年10月8日之后贷款的用户,可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还款。  缩短还款年限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必须履行还款义务一年以上,经管理中心同意。  2。借款人当年有一次提前还款记录。  3。借款人无累计3期以上逾期记录。  4。缩期计算后,新的月还款额小于或等于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  应提供的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原借款合同及借据。  在贷款还款期内,提前现金部分还款次数不高于5次,提前部分还款本金不低于1万元。  如用公积金内账户内定期余额提前还贷,定期余额大于5000元,需要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到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前还贷。
  •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也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金融借款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