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今年7月份刚参加工作的一名员工,现在由于不想再继续从事这份工作,准备辞职。但是之前进公司时公司让我们签了一份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工作未满三年的辞职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由于我对这份协议的合法性存在质疑,特向您请教。所签协议书大致内容如下。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员工专项培训服务协议书:

1.甲方为乙方(我)支付培训费15000元,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导师津贴费、场地费、设备费、工本费、软件费、餐饮费、交通费等。

2.乙方承诺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为甲方服务满三年以上。

3.乙方服务年限未满三年主动离职或调动到中建五局以外的单位,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安“未履行义务期月数/应履行服务期月份数(36个月)*15000元”计算(不满一月按一月计算)。乙方支付完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注:1.若按此协议,我是7月正式入职,到目前为止大致需缴违约金为33/36*15000=13750元。

2.此协议2016年以前不存在,2016年公司提出后实际上所谓的培训费与以往并无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13 08:28: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 需要补偿培训费。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 你好,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培训期,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需要承担培训费的全部或者部分。就你所言,如果公司没有跟你签署劳动合同,单纯约定了培训费用,个人认为该协议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另外约定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期限主张,比如培训期两年,你工作一年之后离职,单位至多主张50%。

  • 1、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
    2、 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训协议中写明。
    3、 要写明根据时间长短培训结束后或中途对于员工本人要有一个评价,本人要写一份学习总结。对于重要的培训在培训结束后要注明企业根据考核有权调整工作的权限或给予有关职位。
    4、 对于服务期限要明确标明,特别是参加了多次培训要应用有关数学公式将培训服务期限写明,要注意累加计算问题。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培训服务期限的规定培训费用是逐年递减。
    5、 企业在签订有关培训协议时要注意一个现实问题,即很多人因交纳不起培训费用就不辞而别,这里建议可采取担保人制度.
    6、树立保存好原始凭证的意识,以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作为证据
    7、委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方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便管理。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
    8、违约责任要明确,注意培训协议与公司有关具体规定是否有相悖之处及如何处理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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