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非农业户口,在京工作,原来单位交了5年失业保险,后来断了一年,在现在单位工作三个月,现要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不可以领失业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4 10:2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非法解雇员工的情形:
    1.试用期内,企业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聘的;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的,肯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的。
    二、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代通知金不需要支付。`
    四、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按1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劳动者不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 解除和终止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
    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 你好,关于农业户口失业保险金咨询如下: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并有求职要求的。若您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单位应该给您出具《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及法院审理终结之日起60 日内持《宁波市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终止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户籍证明)、一寸近照 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 、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登记。外地城镇户口可在其本人所办的宁波暂住证所在 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也可回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外 地农村户籍人员在其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缴费满一年的享受2 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 个月。失业人员当月登记,次月享受,按月发放. 我市目前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1103 元,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 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想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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