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下午6点下班,可是公司几乎每天都会在6点钟后开个当天情况总结会,基本上都要半小时,前天6点钟后,大概6点十几分,我就跟老板说,6点钟下班后是我自己的私人时间,我要怎样用都可以的,不用别人批准,以后下班后也就6点钟后才开始的总结会我不会再开,然后就没去开当天的总结会自己走了,不过是在公司当时有很多同事在的时候说的,昨天,老板就说我当众顶撞他,给公司的影响很大,要是每个人都是这样,公司就不用开了的理由把我开除了,而且,我昨天问他要离职证明时他又不肯给,说公司从来没给人写过这个

????明明是他心胸狭窄,容不下这点意见,他却找了这个可笑的借口。我就是认为公司天天在下班后才开会,太占用自己的私人时间,而且一次半次,没关系,但天天这样做,明显就不对,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承认,当众说出来,方式确实有点不对,但他这样做就对了?而且员工离职,给开具离职证明,是公司应该的义务,我也是在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已。可是他在这个问题上给出的理由更可笑,说公司从来就没给人写个这个,现在就不会给,还说当初在入职时没签定合同,现在没权利要这个,当初我入职时是他们说他们公司从来不签合同的。

????我在职三个月了,现在还不肯给我转正,也从来不给我签合同。昨天把我开除了,也不给我工资,我想去告他们,但工资还在他那里,我有所顾忌,想有可能他们会扣除我这些工资,因为所有考勤记录都在他们手里,我公司打卡时是打手指印的,证据又不是很足,我想请问一下,我要怎样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8-12-25 19:2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被公司开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向企业发EMS快递,快递封面写上”XX不同意公司开除,要求恢复工作的声明“,里面内容写不同意对员工开除的决定,要求企业收回决定。快递底单一定要保留
    2、搜集其他在企业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同事证明等。但该员工的老婆不能作为证人,因为她属于关系利益方。
    3、在企业不同意恢复工作,且有了证据的情况下,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诉,申诉内容为企业非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经用人单位通知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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