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年快乐,我们厂试用期过后,没有奖金,年底也没有年末奖金,元月的工资也延长到春节再发行,劳动合同有效吗?终止劳动合同的工厂要补充多少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12:3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被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如果是经济性裁员,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双倍。
  •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补偿
    本律师十余年执业经验,律师费按效果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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