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地板公司工作中?我不愿意做了交了离职单六天了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可是我想走老总却要按旷职算不给薪水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2 0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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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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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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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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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