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提前三十天交了辞职信,但是公司说劳动合同期限还没到,我就算辞职,合同仍不解除,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0 17:1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按照以下方法辞职:
    1、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辞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员工可以随时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时间限制。
    2、员工与公司不协商或是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辞职,只要按照这个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辞职。
    3、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那么,员工可以不用协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辞职。
    最后,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除了顺利解除劳动合同外,因为公司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员工辞职时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
  • 提前辞职即使你确实是违法辞职,法律责任的责任也只是赔偿公司因你违法辞职而造成的损失、而不是公司有权扣你一个月工资,而你违法辞职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损失大小,应由公司举证,拿不出证据的,就不能要求你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于你并无上述任何情形,所以新老板要求解除合同,无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例如:前老板是基于对你的信任与你签订合同,那新老板可能会基于对你的不信任请求解除合同。当然,在此种情形下,新老板也应遵循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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