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工作的这个工厂政府必须拆除。工厂必须搬到比现在远几十公里的地方。我在工厂工作了五年多。工厂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和保险。搬家这么远,我不想去,失业了。我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2 11: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劳部发
    (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做了明确规定。《意见》第43条指出:“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绝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据此,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虽已按规定享受了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部门也应当按规定向您支付失业保险金。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 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用的年限进行补偿,厂房重置费用。工厂搬迁至新场地之后,需要重新重置厂房,重置厂房所的资金也属于赔偿范围
  • 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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