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年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5年调任到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12月16日公司辞退我,补偿只有2000个月,我的工资是2400基本工资加2600补贴,一共5400;请问:公司补偿合法吗?应该赔偿多少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23 23:2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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