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父母出资全款给女方买房,签订赠予协议的时候必须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吗

2019-01-15 15:1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么虽然只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任意处分。 但是在实践中也有一方背着另一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私自出卖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买卖合同有效,房子无法向第三方要回,但可以就卖房款要求共同分割,如果不从构成表见代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买卖行为,恢复房屋的产权。
    光有双方按手印只要协议意思表示清楚的,即使没有签字也是有效的。

  • 1、在购房合同中是否有两人的名字?有两人的名字则发有两本证,一本是《房屋所有权证》、另一本是《房屋共有权证》,是这样就不能单方出卖。
    2、只发有一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持证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决定把屋出卖,但卖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双方在协议上按的手印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签字一样,因为可以认为是他本人同意协议内容后才按手印的,若是被强迫按手印,他事后可反悔。当然对协议有异议时,也可以结合协议内容来认定。
  • 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是赠与子女一个人的,就是赠与子女夫妻双方的,离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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