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昆山一家酒店上班,从2015年10月20日上班到今天2016年3月29日,公司都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社保,我现在辞职,人事说不给办理,我要是不办手续离职,就不给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4 15:22: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规定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能依法按时结清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先行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仍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拖欠离职人员的工资和社保,离职人员可以申请仲裁甚至诉诸法院。
    1、离职人员离开公司后,如果公司没有按规定给付离职人员的工资和和社保,离职人员可以到当地劳动执法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工资和因此产生的费用。
    2、如果经协商和仲裁无法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这样一来就会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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