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1年11月16因工作烫伤医院鉴定为全身面积42%深2度浅2度烫伤留有明显痕迹,块状斑痕,我现在可以去鉴定工伤等级了吗?能鉴定上吗,如果能是几级的?鉴定费用是由单位支付还是个人支付,望详解谢谢。

2018-07-24 13:0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已缴交鉴定费的证明。
  • 你好,工作中受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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