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小区的业主,因家中三辆电瓶车在小区被盗,还有很多业主也被盗过,但都没证据,所以现在没交物业费。这个物业可能也没资质,是开发商把小区建好后自己收的物业费。现在好多业主没交物业费,他们没钱赚就走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现在业主委员会接手管理,要收我们欠前物业的钱,我们不愿意交。我们说可以交今年18年他们接手后的物业费,业主委员会的人不同意。现在小区大门,小门都了锁,业主委员会的人说不交钱就不给门禁卡,让我不能进出。有什么办法解决吗?谢谢解答!

2019-03-07 00:28: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一般由以下一些项目构成: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另外的项目详见相关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相关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 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按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小区内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可以由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小区内的业主的财产被盗,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由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招聘物业公司,可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议招标,业主委员会当然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能请物业公司,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行的,要召开业主大会才能通过,他不合法,你不能拒交物业费,如果你们对这家物业公司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了,可以解聘这家物业公司。
  •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