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11月12日加入公司。一开始,我说有10天的试用期,三个月才能成为一名全职员工,我必须在10天内完成基本任务。结果,我未能在10天内完成基本任务。然后,我从领导人那里听说,它可以延长。此外,公司的大多数员工花了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来完成他们指定的任务。领导说我的时间太长了,我给你十天时间完成两倍的工作。如果你完成了,你将得到基本工资。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你将得不到报酬,因为大多数员工基本上无法完成这一点。而且,在淡季,我只在十天内完成了一半的工作。当我想在2月14日支付工资时,我说我没有完成,所以我被解雇了。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三个月,最后只支付了533元

2022-03-21 0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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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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