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但是公司特别小,我们是集体要,还是个人要,怎么要?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22 03:10: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如果你们属于工程承包关系,对方拖欠工程款的,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
    如果因此而出现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也可以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院、1234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告发,现在国家比较重视民生问题,拖欠工资属于违法,已经违犯国家的法律,可以大胆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挺起腰杆做人。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以下12种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偿标准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带好你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拖欠工资的证据去你公司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目前申请劳动仲裁已不收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去法院申诉。请律师代理诉讼是收费的,如果确系经济条件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
    2、你也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要求监察大队立案监察,同样也不收费。
    3、如果你公司属无证无照,无用工资格企业,那么仲裁委和监察大队都不会受理,你可直接上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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