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主不给钱。劳动合同呢?他还没有辞职。

2022-04-23 09:3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但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承担因辞职造成的赔偿责任
  • 法律并没有规定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只要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不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劳动关系都已经成立,如果要解除,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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