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报告提前30天提交。如果他们不批准,我可以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24 10: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是劳动者辞工的一项义务,而30天是用人单位批准辞工的一个最后期限,在30天内用人单位为了正常的生产安排也是有权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的
  •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即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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