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需要搬到郊区,与合同上的工作地点不一致,比现有地址远30公里,造成交通不便,被迫离开。你能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果公司提出班车接送,还能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5 10:0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原公司只是在市内搬迁的,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市外搬迁、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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