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半年合同后,我只活了12天。如果我不想住,房子可以转租。如果我不能转租,我还要继续付房租吗?这是一付一押金。我不要押金。你必须支付违约金

2022-05-15 06:1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请问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