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去公司的工作地点。公司说如果我三天不到,我会自动离开,或者给我一份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28 13: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如果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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