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未缴纳社保,试用期为一年,正常工作十年,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2022-07-05 13:2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试用期是用工方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没有补偿金的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有经济补偿应当具体分析,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解除则没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则应当进行相应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他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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