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将劳动合同从固定工作时间变更为综合工作时间,协议签订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虽然签订的是固定工作时间,但综合工作时间已执行六天,不支付双倍工资)。我不同意受到公司的威胁,合同也被公司扣留了。有些员工要求签订合同,并且在获得合同后有明显的变更迹象,我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13 20:3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劳动者就负有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必然会导致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自身收入的减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变更其中的具体条款。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变更;而且对于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条款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所作的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也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平正义的原则,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违背公序良俗;最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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