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工伤评估是9级残疾。目前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我的实际月薪是4000多英镑,而社会保障金每月只有2000多英镑。社会保障局表示,差异应由单位提出,但该单位不能做出这些差异。8个月的工伤认定通知书按原工资福利按月发放,单位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每月仅1000元,此项无差异。此外,我还没有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报告,也没有在辞职后申请一次性医疗和就业福利。社会保障局表示,该单位已于上月23日停止保险。目前如何应对这种情况?非常感谢。

2022-07-26 08:10: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赔偿项目应当由谁赔偿,应按照以下情况区分处理: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