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该单位工作半个月后,意外韧带断裂的手术费用为3.5万元。该单位没有支付保险费。谁应该负责医疗费用

2022-08-19 14: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由此可见,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负担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 企业出现工伤事故之后,企业需要第一时间送员工到医院治疗,并且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在康复之后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结果下达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报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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