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搪瓷厂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是个杂工。他每天送货,安排车间,为夜班工人预加工产品,并获得足够的产品供夜班工人工作。在今年7月26日之前,工资按月计算。不管你做了多少,休息日都是按每月4000天计算的。因为今年的福利不好。8月份,老板说从7月26日开始,每月26天将计算4000元,每天约154元。如果你做得更多,你将扣除更少。我们也同意了。现在财务部告诉我们工资是按小时计算的,这比我们的预算要少。自8月以来,我已经四个月没拿到工资了。我不想向我们解释。我觉得老板在欺骗我们。我们能要求之前提到的日薪吗?如果你现在辞职,你能马上拿到薪水吗?有补偿吗?

2022-09-13 10:45: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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