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先生,我想请我们工厂每月扣除员工工资的10%作为经济补偿,这将在年底支付给员工。当员工被解雇时,这将是1000元以上的象征性赔偿。不管做了多少年,据说我们已经得到了经济补偿。这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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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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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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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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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