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合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提供一方不合理地免除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提供一方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