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
2022-11-08 11: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方拖延不过户卖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协商约定过户期限,买方逾期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合同有约定的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卖纠纷起因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共有人提起诉讼;延迟交房办理过户登记等。解决方法是: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解决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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