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空房宅基地如何处置?能不能确权登记

土地纠纷
2022-11-08 23: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
    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镇政府意见;
    (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
    (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
    (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
    (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
    (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

    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宅基地所有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出售、置换、退回。

    法律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 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