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差不多一个月,公司部门经理,口头说辞退我,我要求给我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之后说给一周的培训改进计划,一周后不合格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不接受的话,可以要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9 11: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由劳动者提出的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签订劳动合同后也可以辞职,劳动者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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