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了一个商品,用了几个有他坏了,购买时也有保修服务,我这两天也在和卖家的客服沟通,没有沟通出结果,他就必须要我承担这个产品来回的运费,哪怕我说我可以承担一部分运费,他也不同意

消费者维权
2022-11-10 09: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买到有瑕疵的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换货;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由此可知,规定了召回制度。而且,消费者可以在经营者发布所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后,向经营者提出召回消费者所购商品并承担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的请求。商品的召回制度特指生产商对于有问题的商品,无偿收回生产企业的制度,以改正缺陷,提高企业信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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