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合同上写了工资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绩效工资构成,但没有明确数额比例分别是多少,公司有权以绩效考核未达标扣除任意金额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2 18: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工资是由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决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话,按照集体合同进行计算,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可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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