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在单位继续工作,因公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企业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2-11-18 06:1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恢复完成后继续从事原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退休人员发生工伤,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的,用人单位支付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退休人员发生工伤与单位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退休员工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得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属于单位失责的,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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