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的房屋在签订合同后到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未发生疫情,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是否构成违约

开发商违约
2022-11-19 23: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之下,开发商只要是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延期交房,无论多久都不算违约,因为这属于不可抗力。但开发商应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因其未及时通知购房者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不能免责。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因疫情延期交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违约。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不可抗因素范畴,交付期限视疫情影响顺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出卖人一般不可以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故意延期交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出卖人一般不可以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故意延期交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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